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照相机电池

前秦时期郡县制政区是如何创立与建设的

2023-12-19 来源:橙子资讯

前秦时期,郡县制政区是如何创立与建设的?

郡县制是古代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管理行政制度,是在分封制之后出现的,是走向封建专制的标志。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跟小编一起看看吧。

西汉初设刺史为监察官,负责监察地方郡国首相等官吏,且不能攘夺权力、干涉政务。西汉中后期开始,刺史逐渐越权,干预地方行政事务的事例屡屡可见。西汉末更名州牧后,“州为最高之地方行政单位,州牧为名副其实之地方最高行政官”。

直到汉灵帝中平五年,中央王朝正式认可州牧作为一级地方行政长官,州的性质也从监察区域转变为行政区,形成了州、郡、县三级地方制度。东汉末,州统地广大,州牧兼领兵民大权,成为地方行政中心所在,中央政府逐渐失去了对地方刺史、州牧的控制,最终导致了分裂割据的局面。

一、前秦的刺史与州牧

三国时期,刺史为州级地方行政长官已经定型,“州的长官拥有领兵权,中央政府视其领兵轻重而任以刺史或州牧”。晋武帝吸取东汉末年地方势力过大导致军阀割据的教训,将州之长官由州牧改为刺史,欲除去州官的领兵和治民权,回到两汉时以刺史为监察官、州为监察区的情形,但最终只除去领兵权,刺史仍保留了治民权。

其他刺史治下的事例还有,苻融为冀州牧时,“融年少,为政好新奇,贵苛察;申绍数规正,导以宽和,融虽敬之,未能尽从。后绍出为济北太守,融屡以过失闻,数致谴让,乃自恨不用绍言。”梁熙任凉州刺史时,“梁熙清俭爱民,河右安之”。

结语

十六国时期,战争频繁、政局动荡, 造成了地方行政建制的极度混乱,从而遏制了刺史制度本身的发展, 使得这一重要的地方行政职官制度远远没有成熟完善。

可以看到,当前秦国力兴盛时,刺史就安分守己,并为国家的壮大发展贡献力量。 而淝水之战的惨败,尤其是苻坚死后,刺史雄踞一方,与各地豪强、其他少数民族 政权一样,俨然成为了地方割据势力。

前秦的州制与刺史制度并未发展成熟,反映出其地方建设不甚完善。而护军的间接管理、领民酋长的自领自治亦为关中地区埋下了隐患。

生物化工编辑部

科教导刊

现代营销官网

上海商业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