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现在新闻

揭秘明代的乐户制度在当时有哪些影响

2024-02-18 来源:橙子资讯

揭秘明代的乐户制度,在当时有哪些影响?

毫无疑问,乐户在古代,是首当其冲的“贱籍”。当然,和丐户、疍民不同,乐户是偏向于职业化的贱民,并且很大一部分都是如同隶卒一般,归附于官府管理,但是却远没有隶卒那般的社会公权力,故而,乐户所处的地位,在贱籍内部也是极为尴尬的。

乐户这类群体,大致形成于北魏时期,据《魏书·刑罚志》记载:“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其不杀人,及赃不满五匹,魁首斩,从者死,妻子亦为乐户。”很明显,乐户在一开始就是以犯罪之人的妻子作为主体,故而在起始阶段便伴随着“落魄”与“受压迫”的标签,并且经过唐宋时期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专门从事于歌舞并且为“官”服务的行业。

可见,因为朱棣同自己侄子的江山之争,导致支持建文帝的“忠臣良将”们为朱棣所恶,故而在成功夺得江山之后的论功行赏同时,也不忘清除异己,将那些无辜受累的“罪臣”妻女们沦为贱籍,永世为官府服务,不得从良。故此,我们可以看到,在明朝,因为政治权力的斗争,使得越来越多人沦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在政策上便将其特意贬低,以至于乐户们不为常人所纳。

在社会权利上的限制

和其他的贱民一样,乐户在诸多方面也有些诸多的限制,最为表相的便是在服饰上的有所区别。据《明史·志第四十三·舆服》记载:“教坊司冠服。洪武三年定制。教坊司乐艺,青卍字头巾,系红绿搭。乐妓,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民妻同。……教坊司妇人,不许戴冠,穿褙子。乐人衣服,止用明绿、桃红、水红、茶褐色”。可以说,在服饰方面就可以区分贱民与良民,这也令得乐户们容易受到偏见对待。

除了表相上的,乐户们在行动上也受到了诸多的限制,比如在明朝特意规定,乐户禁止在道路中间行走,而只能够行走于道路两侧。并且,《大明律》明确规定:“凡奴婢殴良人者,加凡人一等。至笃疾者,绞;死者,斩。其良人殴伤杀他人奴婢者,减凡人一等。”因为乐户与奴婢同等,故在此列。所以在乐户们所遭受的不平等对待下,也令得齐民容易意识到自己的社会身份,更加容易激发普通百姓对乐户们的鄙夷与不屑。

另外,乐户子女在法律上也明确规定没有科考入仕的机会。在《四友斋丛说》中便记载了这麽一则事情:

“陆文裕公为山西提学时,晋王有一乐工,甚爱幸之。其子学读书,前任副使考送入学,文裕到任,即行文黜退之,晋王再四与言,文裕云:‘宁可学校少一人,不可以一人污学校’”。

可见,在当时来说,就算是晋王的面子,都难以让乐户的儿子入学获得科举考试的机会。当然,这其中还涉及到陆文裕公的秉公办事,但是从其所言中的一个“污”字,便可知乐户是受到大多数人的蔑视的。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明朝时期,乐户通常都是受到不公正对待,沦为谁人皆可以欺凌的对象。甚至因为管理机构官员被受到同僚的轻视,故而这些管理者将这种积怨转嫁到底层的普通乐户们,以至于他们的生活越发难堪,也透露出难以掩盖的无奈。当然,虽说也有明朝官员主张废除官妓(乐户)制度,但是却遭到统治者的反对,故而乐户在整个明朝期间都未能取得同齐民一样的合法地位,直到清朝中后期乃至民国,方才有所趋停之势,最终成为历史。

昆明国旅

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官网

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

昆明国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