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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新房装修贷桂林住房公积金新政装修提5

2025-10-24 来源:橙子资讯

 

搜房网讯  今年以来,政府频繁出手救楼市,效果明显。就桂林地区而言,1-6月,桂林商品房平均成交价格4918元/平方米,同比增长5.6%,商品房成交面积159.2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4%。这其中公积金新政功不可没。于是小编将目前桂林市正在执行的桂林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归纳,共各位有买房需求的网友参考。

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提高至40万 职工可申请两次贷款

桂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5万元提高到40万元。缴存职工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含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房改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自建房、购二手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第二次,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认贷不认房 延长贷款申请时间

二套房购买家庭只要还清首套贷款,再次贷款也将按照首套房认定,贷款不再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贷款申请时间则调整为:购买一手住房,应在备案两年内提出贷款申请;购买二手房的,应在签订协议并付清首付起至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两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建造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两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提升至1441元

桂林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度桂林市辖区内(五城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030元。2015年度,桂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12%,最高缴存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依此设定桂林市2015年度单位和个人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各为1441元,合计为2882元。

中直、区直等驻桂林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以及缴存额上限可参考中直、区直相关政策执行。企业总部不在桂林但在桂林市有分支机构的,也可参照企业总部所在区域城市的相关政策执行。

此项政策执行至2016年6月截止。

公积金提取政策全面放宽

购买、建造自由产权住房,不论其房屋套数及贷款次数,是否在工作地或户籍地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自有产权住房支取公积金,不再限制提取时限、可随时提取、提取总额为至购房合同规定的最后付款期限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公积金可提取用于装修租房 装修500租房800

职工及配偶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建筑面积不高于100平方米,住房装修标准不高于500元/平方米计算,实际提取金额以提供发票的总金额为准,提取手续一次性办理,每套住房提取总额不超过5万元。

如果公积金提取用于租房,桂林市区按照800元每月标准给予提取,而各县与市区标准有所不同,但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发展商业贷款转公积金 推动公积金异地业务

尚未结清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该项贷款余额部分的公积金贷款,经中心审批后,借款人将商业贷款的贷款余额结清,再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这一业务主要考虑到部分购房者缴纳公积金不久,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待其符合条件后,就可以讲商贷转为公积金。

此外,桂林公积金大力推动公积金异地服务,加强与广西区内其他城市的协作,建立互查互认,贷后管理、逾期划扣等工作机制。桂林无房缴存职工在工作及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区内其他城市购房,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据悉,目前南宁公积金可在桂林用于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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